船舶保险的赔偿金额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被保险船舶的损失程度以及适用的法律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的概述: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最高赔偿限额。
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保险人对任何所承保的责任和费用均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赔。
赔偿限额
根据《海商法》第210条的规定,对于300总吨以上船舶,人身伤亡和非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按船舶总吨位分级计算。
推定全损
如果被保险船舶发生完全毁损或严重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被保险人不可避免地丧失该船舶,可以视为实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如果被保险船舶在预计到达目的港日期超过两个月尚未得到它的行踪消息,也视为实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当被保险船舶实际全损似已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理救助的费用总和超过保险价值时,可以视为推定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部分损失
保险人对船底的除锈、或喷漆的索赔不予负责,除非与海损修理直接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