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贷款通常违反了地方金融监管的属地责任原则。根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20)第九条的规定,地方法人银行在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应当主要服务于当地客户,并审慎开展跨注册地辖区业务,有效识别和监测跨注册地辖区业务开展情况。
此外,小额贷款公司根据《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是不允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的。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地方金融监管的属地责任,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本地化运营,减少跨区域风险传递。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跨区域贷款行为违反了上述行政管理规定,并因此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借款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