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向银行贷款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证件
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地证明。
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出具的返乡创业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身份证明、户口簿等。
提出申请
向本人创业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乡镇劳动保障站提出贷款申请。
填写表格
填写《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通过初审
劳动保障机构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向县级以上担保机构推荐。
通过评审
担保机构审查贷款对象资格,评审其再就业项目,并提供评审意见。
办理贷款
申请者持以上资料到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并放款。
请注意,不同银行可能有不同的贷款规定和所需资料,具体流程和条件可能有所差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银行或通过劳动保障部门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