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贷款申请
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咨询。
工作人员审核贷款资格,计算可贷额度,并发放《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贷款受理与审核
申请人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所需材料。
管理处收取材料,进行信用查询,并出具预审意见。
贷款审批与签订合同
管理处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人签订《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
组合贷款的情况下,借款人需分别与管理中心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抵押登记
借款人持手续齐全的贷款材料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