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补贴两部分。以下是具体的待遇标准:
生育津贴
顺产的生育津贴为128天。
剖腹产的生育津贴为143天。
晚育(24岁以后)的生育津贴为128天+15天=143天。
难产的生育津贴为128天+15天=143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生育津贴增加15天。
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为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
生育补贴 (俗称产假工资):
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孕前15天,孕后75天。
晚育产假为90天+30天=120天。
难产的产假为90天+15天=105天。
生育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期间实际工资标准发放。
一次性生育补贴
流产的补贴为200元。
顺产的补贴为1200元。
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补贴为2000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待遇以苏州市人社局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