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的社会保险处理方式如下: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军人退伍后,部队会将其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会开具转移凭证,并将社会保险账户里的钱转账到地方社会保险账户名下。
个人账户处理
退役后,若回到原入伍地就业,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启封个人账户。
若易地安置,由接收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入伍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养老保险补助
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会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医疗保险
发放医保卡后,退役军人才能享受医疗保险政策。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里的金额在个人账户里面。
其他保险
退役军人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退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依法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