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因地区、工龄、医疗机构级别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报销比例:
门诊医疗费用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70%。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0%。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
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人员为1500元,退休人员为2000元。
住院医疗费用
一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起付线为300元,退休人员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0%。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起付线为600元,退休人员为400元;报销比例为88%。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起付线为800元,退休人员为600元;报销比例为85%。
住院床铺费报销60%。
特殊人群
建国前参加工作及离休干部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费用可全部报销,报销比例为100%。
工龄影响
工龄不满15年的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75%。
工龄满15至21年的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