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品房贷款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缴付首付款并签订购房合同
审查“五证”是否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
申请贷款
到银行或银行在售楼部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提交必要的文件,如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审查
银行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评估申请人的财产和信用状况。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通常不超过30年。
办理抵押登记
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证明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
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开立账户
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在银行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